2009/02/20

"撞"出問題來了!!!





同事陳太太的老公是蘋果日報的體育記者

最近他有一篇報導........我看了很有感觸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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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體壇反應
【陳國偉╱台北報導】聽到吳珈慶要走!撞球運動協會理事長涂永輝的直接反應是:「不可能啦!新加坡給得條件不好,根本划不來。」 新加坡開出年薪5萬新幣(約110萬台幣),外加出國比賽補助,涂永輝認為,台灣包括職業會的月賽及職撞大賽,以吳珈慶的球技,算算一年平均獎金也能領到將近50萬,犯不著大老遠跑去新加坡,更何況還有其他不利因素,涂永輝說:「站在協會立場,吳珈慶如果離開台灣,一定會要求他不能參加世界錦標賽、亞運,對他來說絕對是不小損失。」
台灣的寶貝 輔導開球館
訪談中,涂永輝稱世界撞球冠軍吳珈慶是「台灣的寶貝」,未來希望輔導他能夠開撞球館,讓生活收入更穩定,也會勸他仔細想清楚,涂永輝說:「國光獎金有規定,包括違反禁藥、運動員精神和有損國家形象,都可以追回國家獎金,吳珈慶要想想,這樣到底是不是划得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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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向的主張.......
運動(尤其已走向職業運動的項目)
就屬於商業機制 必須遵循市場原則

台灣必須走出島國小鼻子小眼睛的心態
想想我們1992年唯一一枚奧運獎牌
還是大陸選手陳靜幫忙奪下來的 否則中華台北就要兩手空空.......
陳靜何許人也 她是大陸退役桌球選手
近幾年來 這樣的風氣更盛
大陸選手二、三流或是退役選手
歸化成:新加坡、香港、日本甚至南韓者 大有人在
(其中又以大陸最夯的桌球 和 羽毛球選手居多)

我個人認為這不是壞事
二三流 或是退役選手留在國內
選不上國手 升遷的機會自然減少
若是開放歸化別的國籍 這窄門反而開了


新加坡要來挖台灣選手
我覺得是好事 表示台灣在這個單項的人才是出類拔瘁的.........


「泰山神童」要跳槽去當新加坡人
居然還威脅要追回國光獎金~拜託
我想知道吳伽慶到底違反了下列哪一條規定 足以追回獎金---

"禁藥、運動員精神和有損國家形象,都可以追回國家獎金"
第一條---顯然沒有
第二條---看不出來
第三條---"有損國家形象" 如果是,那有雙重國籍的人都"有損國家形象"嘍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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