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3/11
團圓不團圓
夜裡 我翻著"小團圓"的序
一般說來 我一拿到新書通常是跳過 或 隨手翻翻序
就直搗黃龍專攻內文去了 但.....這次我有些遲疑了.......
原因無他---
序著竟是作者張愛玲的遺產執行人
拿出張愛玲過去寫的書信
用以"說服"世人張愛玲是想出版"小團圓"這本書的
就是這"欲蓋彌彰"的態度讓我更加懷疑.........
因為---
張愛玲的遺願:《小團圓》「小說手稿應該銷毀,不予出版」
<詳見>
在今年皇冠五十五週年的慶祝活動中,我們傻了眼,就連張愛玲在叮囑遺產處理的書信中清楚交代銷毀手稿、不予出版的《小團圓》,也終究難逃被迫登台亮相的命運。
法律上「法」道義上「版」
而檯面上冠冕堂皇的出版理由有二。一說張愛玲終究還是打算出版,銷毀《小團圓》手稿的書信寫於一九九二年,而張在一九九三、一九九四仍討論到修改內容,也曾一度表示(或委婉拒絕)《小團圓》與《對照記》放在一起太厚,不宜合集出版。另一說則是此「神祕自傳體小說」乃張愛玲濃縮畢生心血的巔峰之作,出版《小團圓》乃是因應廣大張迷之期待,千呼萬喚始出來,更引用號稱或自稱張愛玲研究權威學者的話語,此書之出版乃「張迷之福音」。換言之,不為錢、不為利、不為名,《小團圓》的出版,一切都只為張愛玲與張迷。張愛玲一九九五年過世時,在公寓裡幾天沒人發現,當然也不會有人來得及問她《小團圓》改好了沒?決定要出、不出還是仍在猶豫?更進一步想,若以寫作者將心比心,就算張愛玲生前不完全放棄出版的念頭,想她也不會願意以修改中的「未完成」稿出版。但這一切的一切,我們無從猜測揣摩,我們唯一的共同根據是她的遺願,《小團圓》「小說手稿應該銷毀,不予出版」。
因此《小團圓》的出版,在法律程序上是「合法」,但在情感道義上是「盜版」,和那些被控「非法盜版」的大陸出版社一樣,都是未經授權、擅自印行。作為一個張愛玲的忠實讀者,在傷心難過與憤怒之餘,也只能以「拒買、拒讀、拒評」《小團圓》,聊表對張愛玲寫作生涯最基本的敬意。(作者為台大外文系教授/張小虹)
張小虹的論點
是我學富五車的同事阿寬提醒我的
同樣的看法也來自好友沙利
沙利不虧是法律人
她說:遺囑就是一個人的last will(遺願),不管她"之前"有多糾葛要不要出這本書,既然張愛玲的遺願是不要出版就不應該出版(擲地有聲)
所以《小團圓》是看不成了.......
雖然同事大少爺說書中就有描述到李安"色戒"一片"迴紋針性愛"的由來.......
雖然《小團圓》是張愛玲版說明她與漢奸胡蘭成轟轟烈烈愛情的始末..........
先說 為什麼我無法抗拒張愛玲好了.........
不說可能很少人知道 說了可能也很多人不相信......
我大一時曾讀了一年淡江中文系(大二才轉到英語系)
在淡江唸中文系再適合不過了.......
冬天---悽悽慘慘悽悽---斜風 細雨 滴滴答答伴隨讀書聲...........
春天---煙花三月 繁花盛開---好一個戀愛季節!!!
夏天---鳳凰花開 像火燒一樣熾熱
秋天---蕭瑟的風雨中..........
第一年我選修了"現代文學"這門課
於是不管春夏秋冬.............
全都浸淫在張愛玲以她細膩的筆觸所建構的世界中..........
無法自拔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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